首页 | 山东 | 国内 | 国际 | 社会 | 财经 | 娱乐 | 体育 | 看图不说话 | 微言大义 | 滚动

鲁网 > 首页 > 其他 > 正文

党报再次曝光乱收费问题 称其蚕食改革发展成果

2010-10-12 07:44:48 来源:人民日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

    湖南永州市规划建设局 蒋平

    电力公司收电费

    怎么有利怎么收

    我是上海市南汇区新场镇汇豪路73弄2号409室的居民。我的这一住所,房产登记类别为办公楼,而实际上房产商出售给居民作住宅使用。上海电力公司以该住宅房产类别为办公楼为由,对我们这些居民以工商业用电收取电费(比民用电高)。

    根据上海地区电价表,用电分类划分为:居民生活用电、工商业用电、农业生产用电(而不是办公楼用电、住宅楼用电、农房用电)。显然,不同电价划分是以电力用途来区分的,相关的法规亦有表述。而且,电力公司对住宅楼破墙开店也是以工商业用电收取电费的,而不论该住所的房产类别。

初审编辑:李楠 二审编辑:
乱收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