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者聚焦
邮储短信通知费
开通立马扣一年
一位朋友曾向我借了500元,后来他外出去广东务工,领到工资后来电说准备还钱。若通过邮局寄,镇上的邮政支局往往要等积得一批汇票后才下村屯投递,所以朋友让我去办理一张邮政储蓄卡。
今年7月底,我去办邮政储蓄的开户手续时,营业员问我是否需要开通短信通知业务,由于想第一时间了解款项到账情况,我答应开通。营业员拿出相关协议材料,但没有告知收费情况或叫我细阅协议内容,只是指点在这签字在那签字。8月初朋友汇来500元,我即时收到了短信通知。次日我到邮政储蓄柜台取款,营业员称可用余额为480元(含开户时存入10元)。我顿时傻了,怎么无缘无故蒸发了30元?营业员解释:扣一年的短信通知费用。我认为这是霸王条款,为什么不能逐月或即时扣呢?假如一年内我仅有一两笔存取或转账业务,平摊下来每条短信十几元钱,公平何在?然而营业员并不承认存在霸王条款之嫌,并强调,按每月3元计,一年应收36元,现在银行很替客户考虑,一次性收取30元,已经对客户“优惠”了。
这次被扣费的经历让我很痛、很无奈。
广西德保县足荣镇足荣村 潘仕栋
物业公司不讲理
超标收取物业费
我是江苏省射阳县恒隆嘉苑的业主(原射阳县纸箱厂地段),此小区为新建住宅楼,2010年8月上旬交房,我购买房屋的面积为139.65平方米。在交房时,该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(盐城市苏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)按每月0.45元/平方米的标准收取我们的物业服务费,车库也按此标准收取。当时我们就提出异议:一是要求物业公司出具物价局核定的物业服务费收费批复,二是明确提出根据相关规定,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按照房产证面积实收,车库不应收取物业费。可物业公司却一直不提供物价局的批复和车库收取物业费的文件。而我们这些购房者如果不按此标准交费,物业公司就不给钥匙。迫于无奈我们只得按其要求交了费。
8月中旬,我就此事向射阳县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咨询、投诉,射阳物价局在其网站上回复称,物价局核定该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每月0.3元/平方米,可以上下浮动15%。按此标准,该小区最高只能按每月0.345元/平方米收取。同时,明确答复车库不能收取物业费。射阳物价局在接到我们投诉后也多次协调,但一直无果。
江苏射阳县 陈允标
公告如同豆腐块
银行收费总有理
我于2007年注册成立了湖南省永州市青年作家协会,为方便工作,到当时的中国建设银行永州分行开了一个专户。每隔3个月,都会接到银行通知,去核对账户余额。但到了今年,直到6月底才接到通知。拿到账单一看,余额莫名其妙地少了400元。营业员解释说,这是账户管理费,凡账户余额低于30万元的,每个月收管理费50元,超过30万元的,收30元。
我马上投诉,声明从来没看到收费公告,也没接到电话和短信通知。营业员取来一份去年10月的永州日报,指着下面一块面积不到半块豆腐大的通知说:“我们已经按法定程序发了通告,你们没及时来办理,只能收钱了。”我当即办理了销户手续。一边销户我一边提意见:“像你们这样的服务,用户不跑光才怪!”营业员哈哈一笑:“不瞒你说,我们银行升了级,正是要利用收费,淘汰你们这些小用户,减少管理成本呢!”